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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全国室内田径锦标赛总决赛

一、技术会议

技术会议于3月22日上午9:30在北京体育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召开技术会议,请各参赛单位派1名领队和1名教练准时出席。

二、确认及比赛日程

1、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在技术会议上一次性确认。各队运动员名单一经确认,不得无故缺席。技术会后,各单位交确认表。

2、比赛日程及竞赛分组以每日分秩序册为准。

三、竞赛规则

比赛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《田径竞赛规则2018-2019》执行。

四、检录

1、检录地点:国家训练基地田径馆东门处。

2、检录时间:

项   目

时   间

进入赛场时间

径  赛

赛前30分钟

赛前10分钟

跨栏跑

赛前30分钟

赛前15分钟

田  赛

赛前40分钟

赛前30分钟

撑竿跳高

赛前50分钟

赛前40分钟

注:按检录关门时间提前5分钟预告

3、检录时运动员必须交本人注册卡,并进行指纹验证,否则不能参加比赛。

4、运动员比赛号码由赛区统一编发,运动员必须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和背后的显著位置。参加跳高或撑竿跳高比赛的运动员可在胸前或背后佩戴一块号码布。不得在号码上作任何折叠、剪裁或遮挡。所有径赛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在短裤右侧佩戴好电动计时小号码布(小号码布将在运动员检录时发放)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。

5、运动员比赛时,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(背心、短裤),服装式样和颜色以上交国家田管中心服装式样的照片为准。不符合要求,不允许参赛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6、物品规定:严格按照规则执行,凡收录机、CD机、移动电话、MP3、MP4等或类似装置等不得带进比赛场内,必要时可将物品交检录处封存登记,比赛结束后到赛后控制中心领取。

 

 

五、赛后

1、赛后控制中心设在国家训练基地田径馆西南角处。

2、每项比赛后的运动员即由裁判员带进赛后控制中心,领取运动员“注册卡”及物品等。

3、凡被通知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,必须听从裁判员的安排等候检查。

4、兴奋剂检查处设在中心大门口处。

六、抗议与申诉

1、抗议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的30分钟内提出,所有抗议均应首先由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。

2、申诉须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之后的30分钟内提出,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仲裁委员会,同时交纳800元人民币,胜诉退回,败诉不退。

七、比赛器材

除撑竿自备外,其它器材均由大会提供。运动员使用的自备器材(含撑竿)须在3月6日下午16:00前送器材室(地点在室内田径馆)检查,未经检查的不得使用。

八、起跑与信号

1、起跑采用电子发令枪。

2、犯规召回信号为鸣枪。

九、相关纪律规定

1、比赛中有推、拉、挤、撞犯规行为的运动员,除处罚当事运动员,情节严重者,还将取消该运动员所在代表单位相应项目的比赛成绩。

2、领队、教练员及非参赛运动员一律不能进入比赛场地,如违反则取消相应运动员参加资格。

3、宣告员只介绍决赛项目的运动员,被介绍到的运动员应举手示意。

十、竞赛办法

直道项目按成绩录取前6名参加决赛。200米、400米、800米项目按成绩录取前6名参加决赛、1500米项目按成绩录取前9名参加决赛。

十一、颁奖办法 所有项目决赛前3名需参加颁奖仪式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十二、跳高项目和撑竿跳高项目的起跳高度及递升计划

男子:

跳高

起跳高度(米)

190

2.20

(健将)

2.28

2.31


递升计划(厘米)

+5

+4

+3

+2


撑竿跳高

起跳高度(米)

4.60

5.00

5.15

(健将)

5.30

5.60

递升计划(厘米)

+20

+15

+15

+10

+5

女子:

跳高

起跳高度(米)

1.60

1.80

1.84

(健将)

1.88

1.94

递升计划(厘米)

+5

+4

+4

+3

+2

撑竿跳高

起跳高度(米)

3.40

4.00

(健将)

4.30

4.50


递升计划(厘米)

+20

+15

+10

+5


 

十三、全能起跳高度 男子七项全能:跳高1.73米、撑竿跳高3.2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女子五项全能:跳高1.45

大会组委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3月22